关于四川省投资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四川省投资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经济合作局《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投资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经合发〔2022〕84号)精神,拟表彰一批四川省投资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乐山市拟推荐为四川省投资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4月25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乐山市评选推荐四川省投资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胡瑨,0833-2151233。
乐山市评选推荐四川省投资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拟推荐名单
四川省投资促进工作先进集体(4个)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
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五通桥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合作局
四川省投资促进工作先进个人(7个)
刘 学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毛 龙 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经济合作二科科长
杨 猛 乐山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
王 徽(女) 峨眉山市经济合作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 峰 犍为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思敏(女) 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合作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显刚 夹江县木城镇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