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及分类

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信息重点包括以下信息:

1.机构信息、领导分工、部门动态、联系方式;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财政预算、政府采购;

4.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外事外管、友诚友协、港澳侨务等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1.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网站

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https://tcwqj.leshan.gov.cn/)网站开设乐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其他方式

主要通过乐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网站(https://tcwqj.leshan.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载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

目前,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要求

1.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5.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受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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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

办公时间: 9001200  14001800

联系电话:08332130256

传真: 08332130256

邮箱:lsstcwqj@leshan.gov.cn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

三、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监督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讯地址:市中区滨河路98

邮编:614000

乐山市司法局

通讯地址:市中区龙游路西段205

邮编:614000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市中区柏杨东路85

邮编:614000

 附件:  1. (公民)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  (法人代表)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