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今天是

关于乐山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3-10 17:51    来源:乐山市投促外侨局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市投促外侨局基本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港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投资促进、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投资促进、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二)研究拟订投资促进、外事侨务、区域经济合作政策和措施;组织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各地各部门(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文件,牵头协调全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及其重大活动。

    (三)按照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布局,统筹和研究全市重大和专项投资促进活动;确定重点招商目标和重大招商项目,协调解决引进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地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投资促进环境治理。

    (四)负责提出全市投资促进目标任务报市政府批准后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和乐山高新区,承办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对全市投资促进工作和项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五)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推介;会同有关部门包装和推介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投诉事项及反映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承办全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重大国内(境)外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开展与国内(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日常联络工作。

    (七)负责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信息收集、分析、宣传,研判国内外产业发展和投资促进态势;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开放合作、投资促进对策和建议。

    (八)负责管理全市与国外友好城市、友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外事服务。

    (九)负责市对外开放暨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市归侨侨眷联合会的具体工作。

    (十)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来乐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外友好人士、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以及来我市考察、投资的国内外企业家及商协会人士;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参与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负责来乐外国记者在我市采访及外国记者的管理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涉藏外事侨务工作,参与处理全市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突发应急事件。

    (十一)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因公出国(境)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及证件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出访相关事宜。

    (十二)开展归侨侨眷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市内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指导、监督涉侨捐赠工作,参与对涉侨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极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和涉藏侨务工作;审核华侨回国定居。

    (十三)调查研究我市引进侨资、侨智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为市内侨资企业服务,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依法维护侨资企业合法权益。

    (十四)组织开展重大涉侨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及涉侨宣传、华文教育工作。

    (十五)承办全市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务,负责全市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报批工作。

    (十六)组织全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系统人员对有关政策、业务知识培训,监督检查全市外事纪律及涉及外事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的问题。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是实施投促外侨五年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求突破、三年上台阶、五年超目标”路线图,坚持“154”的指导思想,确保2017年“基础夯实、开局良好”,“1”即贯穿一条主线:深入贯彻落实我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总体取向。“5”即树立“五个理念”:牢固树立“求实、求新、求快、求大、求长”五个理念。“4”即践行“四个坚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责任到人、坚持目标量化、坚持有先必争。

    二、部门概况

    市投促外侨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投促外侨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65.5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65.5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65.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7.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4.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97万元,专项支出783.9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投促外侨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港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投促外侨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投促外侨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市投促外侨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市政府驻外招商组工作经费、参加西部进口展暨国际投资大会、省委省政府举办的各项招商引资活动及我市各项招商引资活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商业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4万元,商务及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26人次。主要包括美国、澳大利亚、西班牙、日本、韩国、瑞士、德国、泰国、巴西、加拿大等国进行考察、招商。

    (二)商务及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下降4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应制度规程,把防止铺张浪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2017年商务及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及外事接待所需费用等。

    (三)商务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3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车实有数量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商务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用车运行维护所需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市投促外侨局2017年履行单位基本职能,合计1265.59万元。


【02】附件2: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投促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